功能性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之運作:
一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0年07月30日成立,取代原先監察人之制度,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獨立董事組成,運作方式依本公司「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」辦理,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。
二、主要職責及年度工作重點為審查、監督公司財務報告、風險控管事項及與財務相關議案,其審議事項涵蓋:公司年度財務報告、公司會計及內部控制制度、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、募集或發行有價證券、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、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事項,以及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。
第一屆審計委員會成員
就任日期:110年7月30日
職稱 | 姓名 | 主要經(學)歷 |
召 集 人 | 徐 守 德 |
學歷: 美國阿拉巴馬大學財務博士 現職: 華立企業(股)公司獨立董事 |
委 員 | 林 軒 竹 |
學歷: 紐澤西州立大學財務金融博士 紐澤西州立大學商業管理MBA 現職: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(股)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(股)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成功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暨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臺灣港務(股)公司監察人 |
委 員 | 莊 璧 華 |
學歷: 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現職: 冠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台南生活(開曼)(股)公司獨立董事 福大材料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|
薪資報酬委員會
薪酬委員會之運作:
一、本委員會之職能,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,就本公司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,並向董事會提出建議,以供其決策之參考。
二、本委員會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忠實履行下列職權:
(1)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。
(2)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、制度、標準與結構。
(3)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、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。
三、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,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。
第五屆薪酬委員會成員
就任日期:110年8月11日
職稱 | 姓名 | 主要經(學)歷 |
召 集 人 | 徐 守 德 |
學歷: 美國阿拉巴馬大學財務博士 現職: 智冠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華立企業(股)公司獨立董事 |
委 員 | 林 軒 竹 |
學歷: 紐澤西州立大學財務金融博士 紐澤西州立大學商業管理MBA 現職: 智冠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(股)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(股)公司獨立董事及薪酬委員 成功大學管理學院會計學系暨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 臺灣港務(股)公司監察人 |
委 員 | 莊 璧 華 |
學歷: 台灣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現職: 智冠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冠昱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台南生活(開曼)(股)公司獨立董事 福大材料科技(股)公司獨立董事 |